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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方网站成绩核查与更正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6-04-28   浏览次数:0

bat365官方网站成绩核查与更正的规定

 

一、成绩核查

1、核查条件:学生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并能提供较充分的理由说明成绩有误,方可进行成绩核查。

2、核查程序:首先由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查分原因,班主任审查批准,报教务科审批,报教学主管院长批准同意后,交该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进行成绩核查。

3、核查组织要求:成绩核查须由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会同教研室教学秘书及阅卷教师共同进行。

4、核查内容:只复核每题得分“合计”与实际成绩是否相符。

二、核查结果的处理

1、经核查考试成绩未发现问题的,直接在“查分申请上”注明“成绩核查无误”,参与核查的人员逐一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并将“查分申请”上报教务科。教务科及时将查分情况通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2、经核查考试成绩出现错误,需要更正的,由学科出具“成绩更正证明”,注明更正原因,参与核查的人员签字,教学部门盖章。最后将“成绩更正证明”、更改成绩的试卷复印件一份,上报教务科。经教务科审核,教学主管副院长复审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班级进行成绩更正,班主任将成绩更正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并将本学期成绩更正情况汇总后,报教务科备案。

三、对在成绩核查与更正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报学院给予所涉及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学生按考试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