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0次
一、大学生资助中心简介
bat365官方网站大学生资助中心挂靠在学生科事务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各类资助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3、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资助育人工作;
5、资助中心电话:86265925。
二、资助项目介绍
(一)奖学金类
bat365官方网站资助体系中的奖学金类主要涉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初进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初进行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形式,奖励德、智、体、美等全面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一人同一年度不得重复享受。综合奖一等800元,综合奖二等400元,综合奖三等250元;单项奖1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10月初进行评审。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每年9月份,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级:特别困难(4000元)、困难(3000元)、一般困难(2000元)。
(三)补助补偿
bat365官方网站资助类别中的补助补偿主要涉及困难补助和兵役补偿。
1、困难补助
学院的困难补助主要帮助缓解临时困难、特别困难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经济压力。
困难补助分为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种类型,家庭临时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2、兵役补偿
(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高等学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