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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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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努力钻研实验技术,热爱本职工作,团结互助,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各项任务。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教育学生爱护国家财产,精心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

三、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实验室经商、办班、干私活,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校内其他单位教学科研人员使用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实验室主任同意,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实验。

四、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协作互用、专管共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五、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

六、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确保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气)源,对废液废物的处理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实验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等共有财产,要认真爱护,节约使用,避免浪费,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出实验室,违者要追究其责任。

九、遵守劳动纪律。实验后清整物品、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和仪器设备完好无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检查电、水、气(汽)、药品及门窗等,防止事故发生,否则,对造成损失的,以失职论处。

十、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2017年5月2日